(一)党政办公室(挂党建办公室牌子)。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督查、考核、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会务以及电子政务、后勤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宣传、统战、侨务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群众团体、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民武装等工作;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左 欣
联系电话:13979877726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选准经济发展路子,加大力度抓好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全民创业、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农村市场的培育、监督,搞活市场流通;指导企业开展科技革新,不断开发新产品,努力提高产品的知名度;负责辖区统计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各项统计调查,统计数据报送及统计基础建设;抓好旅游、服务业等三产产业的规划和开发;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欧迎春
联系电话:13437989908
(三)农业农村办公室(挂扶贫工作站牌子)。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镇农业农村工作规划;负责通过采取示范、培训、指导、咨询服务等方式,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负责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培植农民经纪人和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负责土地确权、土地承包等工作,协助处理农村财务、集体资产和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抓好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工作;负责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及使用管理;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的监管,指导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使用监测;负责指导全镇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护林防火等工作;负责实施退耕还林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扶贫、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根寿
联系电话:13507988098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综治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公共服务和应急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辖区内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村民自治、老龄、文化、红十字会、残联等工作,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依法依规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统筹抓好各类应急管理工作,宣传普及安全防范、抗震减灾和应急处置知识,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设施建设,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工作;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基层治理数据收集分析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民族宗教等工作;管理协调“基层治理四平台”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工作;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蒋有生
联系电话:13979828478
(五)财政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加强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负责编制和执行镇预算,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承担镇财务、资产、债权债务,监管村级财务、资产和债权债务,代理村级会计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口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
负责人:鲍根平
联系电话:13979833060
(六)规划建设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空间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村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化、村镇建设和管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及开发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口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等涉及县行业相关部门
负责人:侯佐华
联系电话:13979857030
(七)行政审批办公室。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加强政务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做好乡镇集中审批服务工作;实行“一站式办理”“一门式办理”,集中受理和办理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负责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加强镇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事务协调;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作,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刘春芳
联系电话:13979823977
(八)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蛟潭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主要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镇管理、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秩序、食药监管、农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管理业务工作;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郑新勇
联系电话:1376781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