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2025年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经村级申请、乡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现予以批复下达2025 年县级重点帮扶村项目资金给你们乡镇,请列入你乡(镇)2025年度政府收支分类“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科目(具体项目、资金明细见附表),已批复项目要在8月28日前完成公共资源交易程序,并按有关规定认真抓好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一级项目库编码:360222250241000000002)
一、确保专款专用。本次下达的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十四五”县级重点帮扶村建设;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用于其他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如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由村级提出申请、乡镇审核、报农业农村局审批),确保专款专用。
二、加快产业扶贫项目实施。项目资金下达后,各乡镇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使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三、加强资金绩效管理。项目实施村要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脱贫户长效增收。同时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赣财扶[2019]15号)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填报2025年衔接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审核表、绩效监控表、绩效自评表到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
附件:1.浮梁县2025年县级重点帮扶村项目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