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类建设等的法定依据。按照国家、江西省、景德镇市统一要求,我乡组织编制了《江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江村乡人民政府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15:00。
地点:江村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在本乡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有关工作的公民、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到江村乡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填写《听证会报名表》;
(2)电话报名:拨打(联系人:汪玉泽),提供个人或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
(3)邮箱报名:发送个人或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至邮箱(357983704@qq.com),注明“听证会”报名。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报名: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单位报名: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我乡将于2025年10月10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
六、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申请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我乡将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并通知参加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
特此通告。
联系人:汪玉泽
联系电话:
江村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