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诗琴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待遇,希望能够参照城市社区五险一金”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基层党建“三化”建设要求,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基本报酬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村党组织副书记、副主任报酬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的80%,其他村干部报酬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的70%。村干部基础报酬按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确定,由县财政统筹拨付,乡镇按月统发,直接打入个人银行卡,绩效报酬由乡镇、村两级负担,按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差异化发放,并为在职在岗的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请您知悉。
最后,感谢您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为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