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浮梁县鹅湖镇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景德镇市浮梁县鹅湖镇鹅湖村、朱锦村、桥溪村、京山村部分土地。
二、征收目的:用于浮梁东站高铁大道建设用地。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鹅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浮梁县鹅湖镇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景德镇市浮梁县鹅湖镇鹅湖村、朱锦村、桥溪村、京山村部分土地。
二、征收目的:用于浮梁东站高铁大道建设用地。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鹅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