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鹅湖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镇域内群众特别是暑期中小学生群体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镇起草了《鹅湖镇关于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发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从公开征求意见之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前,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
1、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景德镇市浮梁县鹅湖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33400),并在信封上注明“鹅湖镇关于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hzrmzf@163.com。
3、联系电话:0798-2761178(浮梁县鹅湖镇政府)。
鹅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鹅湖镇关于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做好我镇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特别是预防青少年儿童突发溺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预防各类溺水专项行动,压实工作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预防各类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治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坚持做到安全责任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联防联控联管全覆盖,全面落实各项预防各类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我镇溺水事故的发生,实现“零溺水”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预防溺水工作组织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鹅湖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学良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邵萍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曹科华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寿根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朱跃龙 党委委员
桂春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福亮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肖征旻 人大副主席
颜慧芳 副镇长
乐 鸣 副镇长
成 员:王 辉、陈明华、汪福春、曹子健、刘 锋、张国民、王镇峰、盛慧祥、胡友开、郑云峰、李春华、李志明、左 勋、方长远、叶 权、汪 亮、吴继捷、吴明开、胡志华、徐春进、李 杰、潘新军、王勇开、邓小金、戴嵩菲、郑冬旺、张春涛、朱新顺、李予平、曹长华、凌云飞、吴和开、胡旺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民生服务办应急所,王福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王镇峰、胡建云、王力力。
四、工作职责
各村(居、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
村(居、场):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村支部书记亲自抓,村两委相关人具体落实,在本辖区内实行村、组包保责任制。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五老”等治安积极分子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配合相关单位在可能溺水的河道、坑塘等水域设置警标志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利用“村村通”广播在重点时间段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醒;对近年来有溺水事故发生的危险水域,配备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实行村干部包片制度,并将防溺水工作纳入“网格工作事项”;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学校: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全面部署预防溺水工作,认真排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落实防范措施,增强防范责任。主动协同镇相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一是要在校门口、教学楼张挂横幅、书写标语,营造浓厚的校园内宣传教育氛围,同时要利用板报、班会课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二是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对学生安全提出具体要求;三是认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特别是下午放学前安全警示教育必须落到实处;四是学校各班主任、任课老师上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到学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五是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做好对学生预防私自结伴去游泳苗头的劝阻,并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加强对学校周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校内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组织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家访,在督促家长确实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对学生及家长再进行一次防溺水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各学校假期值班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派出所:配合镇相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开展“学生家长同上一堂防溺水课”活动,向学校、村组推送“同上一堂安全教育课”微信图文、视频。整合公安、卫生、民间组织、危险水域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卫生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党政办: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推送警示案例和安全知识,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在乡村路口、危险水域、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墙报和流动宣传车;加强天气信息预警及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工作及时有效处置。
水利站:加强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施工河段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库、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综治办: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将水域巡查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范畴,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
文化站:加强镇域广播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对景区、民宿等周边水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督促指导相关行业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切实提高行业责任人安全责任意识。
应急办:深入开展重点水域在极端气候条件下的现场监督检查行动,将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督查、协调;强化突发学生溺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对学生溺水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及时组织专业和社会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积极配合派出所加强对溺水事故的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要站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镇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预防溺水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要围绕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鹅湖镇关于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突发溺水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结合我镇实际,起草了《鹅湖镇2024年防溺水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后印发实施。
二、起草过程
根据《江西省2024年防溺水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初稿。根据《浮梁县委办公室、浮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对容易溺水的地点的认定及预防工作,形成最终稿。
三、主要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责任主体的相应责任。
2.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村(居、场)、学校、派出所、卫生院、党政办、水利站、综治办、文化站、应急办等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