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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5-18932
浮梁县农村公厕长效管护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5-07-22 来源: 浮梁县鹅湖镇 访问量:

、总则

(一)目的依据

为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建立完善农村公厕管护机制,确保农村公厕常态长效使用,依据上级有关农村公厕建设与管理的政策文件,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县域内所有农村公厕的管护工作。

(三)基本原则

1.群众主体原则。突出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尊重民意、维  护民利、强化民管。充分依靠群众,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倡导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我使用、我管护、我监督”的浓厚氛围。

2.地制宜原则。按照全县农村公厕数量、财政资金情况、农村人口数量、现有农村保洁及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建立农村公厕长效管护机制,避免农村公厕建成后无 人管护和资源浪费情况。

3.共管共享原则。农村公厕是公益性的乡村公共设施,需要县、乡、村共同做好农村公厕的使用管理、运行维护、监督  考评工作,受益农民群众参与监督,形成共管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管护标准

(一)档案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农村公厕摸排,摸清底数,建立全县农村公厕电子信息档案,包括所属行政村、具体位置、建设年限、管护单位、日常管护责任人,并统一编号管理。

(二)标识设置

除交通、旅游公厕外,其他农村公厕由乡(镇)或村委会  统一制作“公共厕所”标志、性别标志和导向标志牌,标志应醒目、规范,易于识别。在公厕醒目位置张贴公厕使用、维护、 日常保洁制度、报修电话及“万村码上通”二维码,方便群众 使用与监督。

(三)卫生保洁

1.“五有”标准。有专人管理,明确专职或兼职的管护人员,负责公厕日常卫生保洁与设施维护工作;有醒目规范的男女厕所标志,确保标志清晰、完好,无污损、褪色情况;有完好的水电设施,保障水电正常供应,照明充足,上下水通畅;有安全有效的防鼠防蝇措施,安装纱窗、防鼠板等设施,定期投放防鼠、灭蝇药物;有管理制度并上墙,将公厕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等管理制度张贴在公厕显眼位置。

2.“五无”标准。无烟头、纸屑等杂物,地面、便池、洗手台等区域无垃圾杂物堆积;无低俗贴画及小广告,公厕内外墙面、隔板等无乱涂乱画、张贴小广告现象;无堵塞、积水,便池、下水道等排水设施畅通,地面无积水;无蚊蝇,通过定期消杀、通风等措施,保持公厕内无明显蚊蝇活动;无恶臭和粪污外溢,做好粪便处理,定期清理化粪池,防止粪污外溢产生恶臭

3.“五净”标准。墙壁、门窗、屋顶净,保持清洁,无污渍、灰尘、蛛网;地面、蹲位、隔(挡)板净,及时清扫、擦拭,无污垢、脚印;便池、尿槽、瓷斗净,无粪便残留、尿垢,定期进行深度清洁与消毒;洗手盆、面镜、清洁池净,表面干净,无水渍、污渍,面镜明亮清晰;公厕周边环境净,公厕周边5-10米范围内无垃圾、杂物,保持环境整洁。

(四)设施维护

做好定期巡检、维护,相关记录保存至少1年。巡检内容包括水电设施、卫生器具、通风照明设备、门窗隔板等,详细记录设施运行状况、维护时间、维护内容及维护人员等信息。

公厕需停用时,须在显著位置设置维修临时停用的提示牌,告知群众停用原因及预计恢复使用时间。照明设施故障、龙头  损坏或漏水、便池堵塞等小故障,管护人员应在24小时内修  复;厕内设施设备严重损坏需要维修更换的应在72小时内修  复。公厕内外墙面应定期清洁维护,如对刻划、破损修复,应  与整体协调,保持公厕外观整洁美观。

(五)粪污处理

各乡(镇)要定期组织对农村公厕化粪池进行清掏处理,严禁出现化粪池管道阻塞或粪污满溢现象。清掏周期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一般为每季度或半年一次。对清掏出的化粪池粪渣(皮)、污水不能直接还田,粪渣(皮)经高温堆肥无害 化处理后可作为有机肥还田,污水应纳入污水管网,或采用抽 粪车转运至污水处理厂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安全保障

按照“专人管理、快速维修、长期维护、科学利用”的工 作要求,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专业的公厕设施设备维修和化粪池粪污清运队伍,做好相关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作业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如安全帽、手套、防护鞋、防毒面具等,严禁违规作业。做好公共安全防范,在台阶、涉电、地滑等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化粪池、检查井、抽粪井盖板应牢固可靠,防坠落,对其产生的沼气应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在周边设置禁烟火、禁嬉戏玩耍等安全提示。

、管护模式

(一)清扫保洁一体化模式

依托现有的农村垃圾清扫保洁相关人员,将农村公厕管护纳入其工作职责范围,明确工作标准与考核要求,确保公厕与 村庄环境卫生同步提升。

(二)公益性岗位模式

设置农村公厕保洁员专项公益性岗位,由乡(镇)或村委 会与保洁员签订劳务和管护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内容,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

(三)社会化服务模式

选聘第三方社会服务组织承担辖区内所有农村公厕的管 护责任,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费用支付方式等。

(四)村干部代管模式

村委会附近公厕,可由村支两委人员代管,合理安排代管 人员值班表,确保公厕日常管护到位,同时可作为村干部参与公共服务的实践形式。

(五)村民联户自管模式

村民集中居住地的公厕,可由公厕周边农户联户管理,通过民主协商制定管护公约,明确各户管护责任、管护时间、奖惩措施等,激发村民自治活力。

、保障措施

(一)责任落实

乡(镇)、村是农村公厕的管护主体,乡镇要落实辖区内 农村公厕的具体管护责任,指导各村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村要明确专人负责公厕日常管护工作,确保管护措施落到实处;县 农业农村局是农村公厕管护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资金保障

各乡(镇)要多方筹措资金,在农村公厕日常管护、设施 设备维修、化粪池清掏、粪污清运及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确保费用有保障。公厕管护费用可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专项资金中列支,公厕建设、改造、维修可在县级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资金中列支。有条件的村也可在集体经济收入中列 支公厕管护费用;对于农村交通公厕、旅游公厕、集镇公厕等已明确主管部门和管护资金来源的农村公厕,继续按原管理模式执行;对于景区(点)、民宿、餐饮等以市场主体使用为主 的农村公厕,由市场主体负责管理维护费用。

(三)监督考核

建立县、乡、村点对点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分片管理、 责任到人、到每座公厕。村级负责人每月要对本村公厕卫生保 洁和设施设备情况进行1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乡(镇)主管单位报备;乡镇主管单位每季度要按照不低于总数30%的 比例进行抽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 村局不定期开展农村公厕抽查检查,重点检查公厕卫生保洁、 设施设备和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将农村公厕管护工作列入乡镇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指标、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将农村公厕管护与村庄 环境长效管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等专项 资金安排挂钩,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并在 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工作不力、管护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减少甚至取消资金安排。

(四)宣传引导

  各乡(镇)要加大公共厕所文明科普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如厕习惯,文明如厕。村“两委”要通过院子会、小组会、党员代表会及张贴宣传画、设置提醒牌等多种形式进行 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公厕管护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农村公厕使用纳入红黑榜、积分制 管理,引导群众爱护厕所设备和环境卫生。要将农村公厕管护纳入文明创建重要内容,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营造文明 如厕的良好氛围。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 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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