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府发〔2024〕34号
鹅湖镇(2024年)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镇属各村(居、场),各有关部门:
为提高我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公众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协同应对”的原则,提高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二)应急分类
按各类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各类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包括突发各类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防敌空袭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阻扰工程设施施工;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保密要害部门、重要场所;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冲突或踩塌事件;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活动或行为)等。
4、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5、意外事件(事故):主要包括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安全事故、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视情况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二、预案体系
鹅湖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包括:
(一)鹅湖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应急指挥部应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由镇应急指挥部制定实施。
(二)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镇政府及镇政府有关部门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各村(居、场)、各部门等应急救援预案由各村(居、场)、各部门等根据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四)单项活动应急救援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演出等活动安全的应急救援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部门负责制定报镇政府应急管理所审定,通过后,方可实行。
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的指挥
各类突发事件由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
(一)镇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镇应急指挥部由镇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组成。设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专业处置组。
总指挥:朱学良(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邵萍洋(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经济发展办、镇农业农村办、镇社会事务办、镇综合治理办、镇财政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规划建设办(鹅湖自规所)、各村(居、场)、鹅湖派出所、鹅湖交警中队、鹅湖卫生院、鹅湖中(小)学、鹅湖供电所以及有关部门等。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6个专业处置组,具体承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镇应急总指挥部作为全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领域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防范、自然灾害防治、公共卫生防控、社会安全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分析研判各类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履行镇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或修订镇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按规定宣布启动和终止镇级突发事件相关应急响应;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专业处置组的分工及职责
综合协调组:王福亮任组长;责任部门:镇党政办、镇应急所、镇文化站及相关部门为责任部门。主要职责:报告突发公共事件,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向上级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和批示等工作。
安全保卫组:陈寿根任组长;责任部门:鹅湖派出所、鹅湖交警中队、镇人武部、镇综治中心、镇城管中队。主要职责:承担组织警力、人员对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的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等工作。
医疗救护组:方松德任组长;责任部门:镇民政办、镇卫健办、鹅湖卫生院。主要职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处置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乐鸣任组长;责任部门:镇党政办、镇应急所、镇人武部、镇财政办、镇交管站、镇农业农村办、鹅湖交警中队。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经费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事故调查组:王福亮任组长;责任部门:镇应急所、镇司法所、鹅湖派出所、镇综治中心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职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曹科华任组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应急联动机制
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漏岗,并做好值守记录,接到报告后及时将事故地点、时间、性质等要素通知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必须在一小时内赶到现场靠前指挥,相关队员同时到场进行处置,并根据带班领导的指令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信息报告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一)获悉突发应急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有关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员、网格员等各类信息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地村(居、场)和镇应急办(王镇峰:15079888588)口头或电话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情况紧急时,可直接第一时间向镇政府值班室电话(0798-2761178)报告并拨打110、119、120。
(二)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镇党政办、镇应急办和镇政府值班室在获知信息后应当立即电话报告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将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居、场)、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三)镇党政办、镇应急办对于接报的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在报请镇主要领导批准后,应当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对于事件本身比较重要或发生在重点区域、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较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当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
镇党政办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请镇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到岗到位。
(二)赶赴事故现场
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镇应急指挥部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应急处置。
(三)现场应急处置
1、镇应急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并确定突发事件等级,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镇政府报告,必要时提请上级政府调集专业力量、驻地武警、军队参加抢险救援;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2、综合协调组:落实上级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3、安全保卫组:立即组织协调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现场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灭火、防毒、防爆、反恐等抢险救援工作,迅速组织警力对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等。
4、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关部门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
6、事故调查组:实施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善后处理组: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六、应急保障
各村(居、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制定本部门、本辖区、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须的物资、技术、装备储备,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切实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一)经费保障
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保障的日常经费和物资、装备、基础设施投入等专项经费,经审核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所需的物资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管,根据耗损情况及时补充更新。
七、责任与奖惩
镇应急指挥部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后果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八、附则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镇应急指挥部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专项预案。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镇应急管理所,并及时修订。
(四)应急救援电话:0798-2761178
鹅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