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府发〔2024〕56号
鹅湖镇2024年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镇属各村(居、场):
为建立指导有序、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快速反应、扑救有力的扑火机制,及时、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根据《浮梁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度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鹅湖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 长:朱学良
副组长:邵萍洋、朱跃龙、王福亮
成 员:社会事务办、农业农村办、财政办、交警中队、镇消防队、民兵应急连、鹅湖医院等单位负责人。
由林长办负责日常工作。工作组下设火情监测组、火场秩序维护组、后期保障组、火案侦破组、扑火机动组、综合材料组及扑火应急分队。
二、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间,实行24小时有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区村安排2名专职森林防火员,重点防火期内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一切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1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训练。
三、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镇应急指挥部(2761178)或打“119”、“110”报警电话;
2、镇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问清和记录火灾地点、火势情况、前往路线、植被情况,并随时报告至相关领导。
四、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第一梯队人员立即集结赶到火场扑火,镇扑火应急分队各副队长负责召集本队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
2、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火灾或接到第一梯指挥的火情报告要求增援后,第二梯队人员立即出发,扑火工具和交通工具由各村自行解决,各村义务扑火队必须快速赶到火场并向前线指挥部报到;
3、需要继续增援时,由现场总指挥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启动《浮梁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增援扑救,机动扑火组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灾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带队人应及时向前线指部、镇应急指挥部及县森林防火办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立即撤离,要就地清理余火,确保火场无火、无烟,并继续原地看守或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确保无复燃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发放扑火食品、饮用水、电池等;
2、扑火时间长,扑火人员的食品、饮用水等需要补充时,负责采购或就近到村民家中对食物进行加工,并组织运往前线,必须送到火线扑火人员手中;
3、做好扑火人员返回后伙食安排。
五、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应急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
作秩序;
2、火灾评估:火灾扑灭后,镇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人员勘査火灾面积(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报县防火办;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鹅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