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县城乡居民朋友们:
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乎您的切身利益,能帮忙您实现老有所养。为确保能及时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时享受养老待遇,现将有关政策宣传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居民实户籍属地管理。
二、缴费时间:
2026年度缴费时间为1月至12月,1月至5月为集中缴费期。
三、缴费档次及补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设14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省、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相应政府补贴,仅当年正常缴费可享受,中断补缴不享受。具体标准如下:
|
缴费档次(元) |
300 |
400 |
500 |
600 |
700 |
800 |
900 |
1000 |
1500 |
2000 |
3000 |
4000 |
5000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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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元) |
40 |
50 |
60 |
65 |
70 |
75 |
80 |
85 |
90 |
95 |
100 |
150 |
190 |
230 |
对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困难群体”)保留100元缴费档次,缴费补贴30元,保费均由政府代缴。若困难群体条件允许,可在政府代缴基础上,自主选择更高缴费档次缴纳相应保费,提高到龄后养老待遇水平。
四、缴费方式:
如果您已经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一)微信缴费(推荐使用)
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依次选择“税费服务(手机微信)—我要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姓名完成刷脸认证(需手机本人刷脸,可代他人缴费)—缴纳当年保费点击“养老保险费缴纳(本年度自主缴费)”,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码、姓名后,点击“微信缴费”即可完成缴费。提示:补缴往年保费点击“养老保险费缴纳(历年核定缴费)”操作。
(二)支付宝“赣服通”缴费:
登录支付宝,搜索“赣服通”进入平台,点击“社保缴费—我要缴费—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系统自动带出本人身份信息,如代他人缴费,输入缴费人的身份信息—点击“查询”—当年自主缴费直接点击“查询”。补缴往年点击“是否特殊缴费”点击“查询”—选择缴费金额,点击“提交”—申报成功后缴费即可
以上缴费方式可以自主操作,也可让亲朋好友协助缴纳。
五、征缴保费程序:
(一)新参保缴费人员
1.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通过协管员办理参保登记,或前往所在乡镇、县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登记完成后按上述缴费方式缴费;
2.可通过支付宝搜索“赣服通”,进入“一件事专区”,点击“城乡居民社保参保缴费一件事”办理,按要求上传户口簿、身份证照片,即可完成新增参保登记。
(二)续保缴费人员
正常续保人员直接按上述缴费方式缴纳保费;需补缴保费的,持本人身份证到乡镇人社服务窗口或县人社大楼(二楼城居保股)办理补缴手续后,再完成缴费。
(三)变更缴费档次人员
通过手机自主缴费的参保人员,在当年未缴费前提下,可自行调整选择缴费档次。
六、缴费查询方式:
缴费完成后第3-5个工作日起,可通过两种方式查询,获取缴费凭证:
1.线上查询: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税费服务(微信)一我要查询一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查询并下载电子《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可自行打印;
2.线下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税务局服务大厅,现场打印缴费凭证。
七、待遇领取与标准:
(一)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自2025年7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20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2元。对已满65周岁(含65周岁)至79周岁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加发6元的基础养老金,对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2元的基础养老金。
(二)待遇领取条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申报次月领取”政策。制度实施后年满60周岁的,需要从制度实施年补缴至60周岁或累计缴费满15年,才可以申报领取养老金。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或申报月的次月,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逾期申报的不补发。申请人可在满60周岁的前一个季度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的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或乡镇人社服务窗口办理待遇领取申报手续。
(三)待遇领取计算方式
月领取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社保系数)。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每月增发2%的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财政补贴、记账利息收入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终身,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八、困难群体参保保障
(一)代缴对象及标准
代缴对象为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群体人员(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等),县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代缴保费,补贴30元
(二)待遇领取保障
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困难群体人员,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支付终身。
(三)权益放弃说明
对不愿意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代缴权益的困难群体人员,向其解释清楚放弃的权益内容,经本人确认后,与其签订放弃意向书。
九、待遇资格认证
城居保待遇领取待遇人员,需在一个认证周期内(365天)内至少完成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认证方式可通过线上“赣服通”认证或线下大厅认证进行。线下大厅认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就近选择社保机构进行现场认证。
“赣服通”认证步骤:
(1)支付宝搜索“赣服通”或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赣服通”APP进入平台
(2)可以直接搜索“养老待遇认证”服务,点击进入。也可以点击在首页的“热门服务”中,找到“养老认证”并点击,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人办理资格认证”或者“代他人办理资格认证”。
(4)输入认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继续验证”。按照提示完成操作,出现“认证数据提交成功”字样,完成认证。
(5)认证完成后,可返回第三步的页面,点击“待遇资格认证结果查询”,确认认证是否成功。
十、城居保丧葬费:
(1)城居保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可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000元;
(2)自2022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按规定已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5年,在领取养老金前死亡的,可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000元。
十一、个人资助政策(上级有新政策的按新政策执行):
以往年度选择低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后待遇水平较低,可在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前,通过个人资助方式增加个人账户储存额,提高养老待遇(资助资金全额计入个人账户,遵循“多缴多得”原则)
(一)资助范围
个人(乡贤、致富能手等)、亲友、家庭成员(夫妻除外),均可为我县已参保缴费,尚未领取待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提供资助。
(二)申请条件及标准
1.申请条件: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且尚未领取养老待遇;
2.资助标准:资助年度可自主选择(2010年至2026年),资助金额在对应年度缴费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2010年至2026年按各年度最高档次累计资助金最高缴费档次累计资助金额为50500元;当年已享受集体经济补助的,补助与资助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最高缴费档次。
(三)办理流程
1.资助人与被资助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社保服务大厅(县法院对面天宝公园旁)或县人社大楼二楼城居保股,填写《个人资助申请表》;
2.社保经办机构核对信息后,将资助对象、资助年度、资助标准录入业务系统,出具缴费通知单;
3.资助人凭缴费通知单,到税务部门窗口刷银行卡线下缴费(需一次性缴清,注意银行卡限额),缴费完成即完成资助。
十二、注意事项:
1.参保人如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缴费的,可根据自身缴费能力自主选择档次;每人每年仅能按1个档次缴费,不能重复缴费。
2.待遇领取人员需按规定完成年度资格认证,逾期系统自动停发养老金待遇。如遇超期未认证待遇停发,请及时到乡镇人社服务窗口或人社大厅办理恢复手续。
政策咨询:浮梁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电话:0798-2625839 0798-2622948
浮梁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景德镇农商银行浮梁支行
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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