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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鹅湖镇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8-16 来源: 浮梁县鹅湖镇 访问量:

鹅府发〔2024〕101

关于鹅湖镇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的答复

丽为李华英李爱琴郑冬旺邓小金、郑冬明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要求给村两委干部购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建议已收悉,我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与上级医保部门沟通对接,现将答复意见及处理情况如下: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深入实施,村干部作为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其工作负担日益加重,身心健康直接关系到农村稳定与发展。乡镇人大代表提出的为村干部购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建议,充分体现了对村干部队伍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提升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其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镇村干部的医疗保险状况主要依赖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干部的医疗负担,但相较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保障范围和报销比例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在面对重大疾病时,城乡居民医保可能无法完全满足村干部的医疗需求。根据浮府发﹝2024〕34号浮梁县关于推进医疗保险扩面参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扩面对象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市场主体中未参保职工,尤其是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但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在职人员以及暂时仍未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村两委干部属于医疗保险扩面对象,可以按政策购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由村委会和个人比例负担,上级财政不承担。

我镇人民政府将以此次提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队伍的关心与支持,努力提升村干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障。


2024年8月16日

鹅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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