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府发〔2024〕77号
关于鹅湖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建议的答复
戴嵩菲、戴日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张村村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西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赣文旅公共字[2019])1号)文件精神,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由行政村(社区)建设管理,镇文化站已与县文广新旅局对接,目前上级无村级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根据《浮梁县开展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浮办字[2020]47号文件精神,推动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村级阵地的活动场所相对整合,鼓励利用闲置的校舍、仓库、老“村部”、祠堂等场所改造建设活动场所,资源整合利用。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可与我们联系。
2024年7月11日
鹅湖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