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鹅湖镇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2-05977
鹅湖镇2021年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 2022-01-28 来源: 景德镇浮梁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镇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发现的不足和整改方向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镇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在完善和规范上下功夫。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对相关栏目进行调整、充实、连接;二是关注民生,定期公布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和维护更新制度。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公开信息平台,保障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2021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余条,其中概况信息5条;法规文件8条;发展规划1条;工作动态36条;人事信息4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立镇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将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台帐、 要点等信息公布上墙,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互联网 

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对各类信息分类别公开,方便群众对同类信息的查询与搜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群众可从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本镇的公开信息。 

3、信息查阅点 

将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立在镇党政办,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标识,配备专用查询电脑,建立网络连接,方便群众查阅相关信息。 

4、大型LED电子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政务公开信息。  

5、各站所、各村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便民手册、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镇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公开内容不详细、不够及时等。 

2、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把握不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需要上级部门的督促。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完善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引导各村通过建立政府信息查询点、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本年度未收到申请人申请,未收取申请人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