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镇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发现的不足和整改方向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0年以来,鹅湖镇在县政府精心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2020年,结合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要求,对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安排,严明工作内容,靠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常态化,及时更新上传政务信息公开内容;靠前安排,有序推进,根据工作进展,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涵盖主体责任落实、监督监管、追责问责全过程制度管理体系,总结分析政务公开当前存在问题,针对性指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要求,确保存在问题得到整改落实,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内容。结合我镇实际,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到各站所,进一步梳理和细化政务公开流程,要求各站所对照政务公开目录,加大政务公开内容上报力度,使得政务公开范围、信息报送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一是建立“周检查、月整改、季通报”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建设。二是因地制宜,利用便民服务大厅、热线电话、电子显示屏、展板、宣传手册、办事指南、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三是推进微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鹅湖视界”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每周更新推送政务动态、村“两委”换届选举、学习动态、双选双引动态。
(四)强化平台建设,注重督查考核。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优化乡镇信息公开页面版面与栏目,加强机关简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动态等栏目的信息更新和发布,不断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全年乡镇政务公开网站、政府公众号运行健康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余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法规文件4条;规划计划6条;工作动态28条;人事信息2条;行政执法1条;项目信息1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立镇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将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台账、要点等信息公布上墙,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互联网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对各类信息分类别公开,方便群众对同类信息的查询与搜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群众可从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本镇的公开信息。
3、信息查阅点
将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立在镇党政办,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标识,配备专用查询电脑,建立网络连接,方便群众查阅相关信息。
4、大型LED电子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政务公开信息。
5、各站所、各村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便民手册、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6.微信公众号“鹅湖视界”每周更新推送政务动态、村“两委”换届选举、学习动态、双选双引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镇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主要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国家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机构力量有待加强。
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三是信息公开及时性还需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鹅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模式,梳理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按照“依法公开、按时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工作。根据省市考核标准和要求,细化考评内容,让各站所信息公开内容上报工作相互“晒一晒,比一比”,逐步形成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良好工作局面。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发布更新的基础上,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形成制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尽事宜,请与鹅湖镇党政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