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4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全县所有餐饮行业(如农家乐、饮品店、烧烤类摊店、早餐摊店、夜市摊店、网络餐饮服务等等)、美容美发业、娱乐业等一律暂停营业,指挥部指定保留的宾馆和餐饮等除外。
二、从即日起,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食品便利店以外的非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尽可能最大限度压缩因经营活动引起感染的空间。
三、全县所有零售药店下架正在售卖的发热、咳嗽类药品,严禁私自出售,并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劝导发热、咳嗽患者及时前往县人民医院等定点医院就诊。各药店要切实做好所在场所消毒、口罩佩戴等防护工作。
四、暂时关闭场所的开放日期以及有关发热、咳嗽类药品的上架日期另行通知。
浮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