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进一步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于网站链接上下载相关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9SMFEY-LMwCWDTovVwizQ (提取码:qv72)。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① 建设单位:景德镇市华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建平 及联系电话: 18070059255
通讯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三龙镇考甲坞村
②环评机构名称:江西九寨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洪都中大道145号第11层
评价机构联系人:蔡工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1306515766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请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99512617@ qq.com 。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景德镇市华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