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浮梁县江村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浮梁县江村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乡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浮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liang.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类:

1、概况信息。包括乡政府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乡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乡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乡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及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乡政府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具体参见乡政府办公室编制的《浮梁县江村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浮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乡政府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查阅地点:乡政府办公室;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联系电话:0798—2737806。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乡政府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乡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乡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乡政府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乡政府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乡政府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乡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乡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乡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乡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乡政府二楼

联系电话:0798—2737806

邮政编码:333422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乡政府提出申请的,填写《浮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乡政府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浮梁县江村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请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浮梁县江村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乡政府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乡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乡政府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补正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做出补正)

乡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乡政府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乡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乡政府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乡政府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乡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乡纪委监委投诉。

监督电话:0798—2737806

通信地址:浮梁县江村乡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333422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乡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浮梁县江村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浮梁县江村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 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   真

电子信箱

法人或

其 它

组 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 办 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

的名称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    寄

□电子邮件

□传    真

□自行领取

浮梁县江村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概况信息

1、本级政府总体情况的概要介绍

2、政府的组织结构信息,政府部门及内设机构、下属行政机构的职能分工

3、本级政府领导的主要简历、分工

4、本级政府领导的重要活动及讲话

二、法规文件

1、本级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本级政府负责执行的上级政府制定的及本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本级政府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有关文件

三、发展规划

1、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2、本级政府年度工作、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四、工作动态

1、本级政府的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

2、本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3、本级政府的政务公告、公示等

4、本地综合性和阶段性的统计数据

五、人事信息

1、领导干部任免通告

2、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六、财经信息

1、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3、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4、行政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资金分配与使用、监管)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

5、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

6、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

7、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9、本地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七、行政执法

1、本级政府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2、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情况

八、公共服务

1、有关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包括:婚姻生育、户籍管理、学校教育、文化生活、医疗卫生、房产售租、劳动就业、民族宗教、兵役优抚、社会保障、纳税服务、旅游交通、公安消防、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及其他未包括在上述信息中的相关事项

2、有关面向企业及其他经营者的服务信息

包括:设立变更、企业准营、财务税收、年检年审、质量监督、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报审、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金融投资、公安消防、知识产权、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经贸、海关口岸、企业注销及其他未包括在上述信息中的相关事项

3、有关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包括:求学指南、移民中国、在赣就业、涉外法规、聘请外国专家、出国(境)培训及其他未包括在上述信息中的相关事项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相关附件: